做不到3个月的简短工作经历该写进简历吗?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,开心面试完也录取了,但做不到几个月后,就发现和你预期的落差极大,所以辞职了,再找下一份工作。其实,工作经历太短该不该写进简历,一直都是许多求职者心中的大疑问,担心会因此让人事对自己的能力或者性格抱有怀疑的态度。究竟把这些不到几个月的工作经历写进简历会不会加分呢?又有何建议可参考呢?
遇到这3种工作经历,不建议让它出现在简历上。
1.工作时间不满3个月的工作
简历的最大用途,就在于销售自己,让自己看起来适合应聘的职位,因此有时候适时地隐藏一些不必要的资讯是可被接受的。其中,最常见的案例,就像是做不到3个月就离职,甚至不到几天的工作经历,就不太建议一一列在个人简历上。
毕竟工作经历太短,除了容易让面试官认为你是没有定性的人,如果几段工作经历都短于3个月,也会让面试官认为,你根本还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,只是毫无目的地转职。因此在写简历时,不妨只点出各个工作经历的年份,巧妙地避开几个月的空窗期。
2.试用期没通过而被辞退的工作
现在多数企业仍会和新进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,并在这段期间观察你的工作表现是否合乎公司需求。若你没有通过试用期而被公司辞退的话,那么这段简短的工作经历也不太建议写进你的简历中,因为若下一间公司的面试官问你离职原因,结果你回答:因为试用期没通过...可能就会对你的工作能力抱有怀疑的态度了。
3.年代太过久远或工作经验太跳跃
此外,若你已经是小主管或是工作超过十年的求职者,那么太过琐碎、年代太久远的工作经历,也大可不用一一详细地列进去,像是你大学打工的工作经历或是刚出社会的实习经验等。
另一方面,如果你有好几份工作经历的产业性质变动都很大,而且实际上看不出任何相关性,也建议可挑选和你目前应聘岗位有关的资历详细说明即可,像是你在这份工作中达成哪些绩效、如何帮助团队等,否则将太短的工作经验也一一写上,届时要解释跳槽原因时就更难说清楚了。
最后,小编也有个小叮嘱要提醒求职朋友们,便是要看看你手上的离职证明是哪一家公司的,因为绝大多数公司的人事都会要求,新进员工在报到时需提供离职证明,若你未把这间公司写上的话,当人事起疑要查,可就非常容易被发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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